2006年11月1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钱包被荒唐的恋情掏空
本报记者 朱乔夫

  现在,男女间通过网络聊天谈恋爱的事情时有所闻,但一对年龄相差十几岁的男子,通过网络聊天后竟然在短短一周之内成了“情人”,倒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。不到一个月时间,一个伸出了敲诈的黑手;一个不甘心被敲诈,只好公开隐情向警方报警。
  10月25日,海宁市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,一名同性恋者因敲诈其“情人”,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3个月,并责令退赔非法所得25000元。

  “聪聪”、“明明”其实并不聪明
       今年6月,40岁的海宁人“明明”(网名)通过网络,认识了一个叫“聪聪”(网名)的25岁男子,两人聊得非常投机,都明白对方是“圈内人”。“聪聪”自称是陕西人,大学毕业后在杭州工作。
  认识一星期后,“明明”约“聪聪”到自己家中住了一夜,后“明明”给了“聪聪”500元钱,让其在杭州租房用,还给了其2900元钱买手机。
  6月底,“明明”再次约“聪聪”到海宁听演唱会,演唱会结束送“聪聪”去宾馆时,“明明”接了一个电话。“聪聪”感觉到“明明”和对方非常亲密,就追问对方是谁。
  “明明”说对方是他的另一个同性“恋人”,是个在校大学生,他还承担着对方的学费。两人于是吵开了,当晚,两人不欢而散。
  7月1日,“明明”接到“聪聪”的短信,说自己要买电脑,还要去青岛旅游,需要25000元钱,希望“明明”马上给钱。“明明”以自己这段时间手头很紧张为由拒绝了。“聪聪”的下一条短信说,如果“明明”不给钱,就要将他们之间的事告诉他的单位和家里人。
  当时,“明明”虽然害怕,但想到从未给过“聪聪”自己家里的电话,便存在侥幸心理。但事实上,“聪聪”在被抓获后交代,就在到“明明”家过夜的那天,其故意用“明明”家的电话拨打了自己的手机,留下了电话号码。之后,其又想办法得到了“明明”单位的电话。可以说,整个过程中,“聪聪”是蓄谋已久的。
  点评:曾经在公安机关工作过十几年,现为法学博士的浙江建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阮剑豪认为,从防范犯罪的角度来看,该案罪魁祸首应当是他们之间不正当、畸形的关系,因为即使男女之间,一旦发生不正当关系,就极有可能发生不可预测的变故,轻则家庭破裂,重则家破人亡。
  至于防范的手段,阮剑豪说,如果“明明”稍有常识,在“聪聪”威胁他向他要钱时,他就应当报警了。这样,这起案件就可能会被扼杀在萌芽状态。

  名为“爱情”实质为了敲诈
  几天后,“明明”绝望地发现,家里和单位电话的来电显示告诉他,“聪聪”已经来过数次电话。但此时,他还是希望“聪聪”不过是一时冲动,不会真的对他进行敲诈。
  7月1日,“聪聪”的短信又来了:“过几天是你女儿的生日吧,如果你不再把钱汇来,我就把你的事告诉你家人,作为你女儿的生日礼物。”第二天,“明明”将25000元如数汇入了“聪聪”提供的银行账号。
  7月18日,“聪聪”以其母亲心脏不好,需要进行手术为由,再次向“明明”要25000元,还说这是最后一次了。
  “明明”给“聪聪”电话,警告对方如果再这样,他就要报警了。但“聪聪”远比他想像的要“厉害”多了。其警告他,如果“明明”真的报警,那自己就会马上“失踪”,而且,自己已经把与“明明”之间的所有资料交给了朋友,如果其出事,朋友自然会知道该怎么办!
  万般无奈之下,“明明”突然想到了去年8月成立的公益性民间组织——浙江某爱心工作组,7月19日,他拨通了该工作组的热线电话。
  点评:该工作组一名姓宋的先生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,他告诉记者,接到电话后,他马上告诉“明明”,绝对不能再给钱了,要赶紧报警,而且,报警之前最好能要想办法获得证据。
  宋先生认为,同性恋者的行为尽管不为社会大众所接受,但他们仍然是一群正常的人,只有极个别的人会以同性恋爱为手段,以掌握他人隐私为由实施敲诈行为。同性恋者的财产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,一旦受到他人的侵害,就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  宋先生认为, “明明”在自己已经有家庭的情况下,与他人发生婚外情,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。

  再次敲诈时被人赃俱获
  宋先生在受理了“明明”的求助后,建议“明明”,最好把“聪聪”约出来,在给钱的时候人赃俱获。
  周旋了一个星期后,“聪聪”终于答应到海宁来与“明明”见面了,时间定在7月28日下午4点,地点是海宁某大酒店。
  那天下午4点半,“聪聪”终于来了。“明明”拿出钱,要对方写一份保证书,“聪聪”写道:“本人愿主动了断与某某的一切关系,从此不再出现在他的生活里……”但保证书最后,“聪聪”签下的是“赵虎”的名字。“我知道这是假名,但已经留下了他的笔迹,我也就无所谓了。”“明明”说。将钱放在桌上后,“明明”转身离开,而早在一旁候着的爱心工作组的人则合力将“聪聪”控制住并报了警。
  点评:主办该起案件的海宁检察院检察官严忠伟在谈到这起案件时,显得十分担心。他说,从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来看,此案没有任何值得评述的地方,因为在定罪上,法律是不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性恋者的。
  但他认为,同性恋引起的家庭问题是值得注意的。可想而知,这个案子里,被害者的妻子、女儿知道自己的丈夫、父亲居然有如此越轨行为,她们将会有何感受?一家人的生活将何去何从?由此出现过激的反应也不是没有可能,如果因此引发其他刑事案件,那才是同性恋行为产生的真正危害。